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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人代会报告(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
2024-01-09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刘称惬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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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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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6日,在固原市原州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浩同志作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原州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凝心聚力推进原州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078件,同比上升13.1%。其中办理审查逮捕案件269件,同比上升103.8%;办理审查起诉案件791件,同比上升23%;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8件,分别上升28.2%和10%。

  一、强化政治统领,把牢正确方向,在高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中捍卫忠诚

  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20余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工作12次。增强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积极发挥关键少数“头雁作用”,推进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机制,对17宗“三类”案件全部实现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做到“见人、见事、见满意”,提升信访案件办理成效,有效促进矛盾源头化解。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学思践悟和融会贯通一体推进,把主题教育各项要求充分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开展以 “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推动相关部门建立行业规范8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紧抓实区委“115”帮扶工作机制,35名干警多次深入张易镇黄堡村开展入户帮扶工作,先后投入帮扶资金3万余元用于村部及周边绿化,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以贯之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坚持以“更强党建”统领“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更富实效”为目标,以“益心向党”机关党建品牌为引领,以“亮比促”活动为抓手,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文化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融合发展、一体推进,让更强政治自觉体现在更优业务成效上。一年来,原州区人民检察院30余项工作经验和方法受到自治区检察院、固原市检察院肯定,并被共青团中央、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等15部委确定为“2023-2024年度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办理的10余起案件,分别入选自治区检察院、固原市检察院典型案例和精品案件。6个集体、13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胸怀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在高水平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中凝心聚力

  保障平安原州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起诉555人。对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42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48人。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传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起诉55人。以全面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为牵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办理涉恶案件1件6人。扎实推进职务犯罪办理工作,加强检监协作,把控案件质量,提起公诉2件2人。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犯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办理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冒注册商标、串通投标罪等涉商涉知识产权案件7件13人,最大程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拓展涉民营企业公共法律服务,开通“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民营企业法律问题。结合司法办案与行业特点,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督促涉案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办理涉企合规案件2件,聚焦企业常见多发犯罪领域发出检察建议2份,呈现“办理一个案件、挽救一个企业、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与中国人民银行固原市中心支行会签《原州区打击洗钱犯罪三方协作备忘录》,依法办理洗钱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8件23人。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1.8亿余元的谷某等人集资诈骗案,维护老百姓“钱袋子”安全。针对金融监管环节出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堵漏建制、合规发展。将案件查办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有机结合,防止次风险发生,办理的某幼儿园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促成犯罪嫌疑人退赔集资参与人800余万元,真正做到既服务了企业,又惠及了民生。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树牢综合司法保护意识,坚持“保护性办案、社会化帮教、修复性救助、多元化普法”四位一体未检模式,为万千家庭幸福撑起司法“保护伞”。办理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47人,坚持惩教并举,有5人考上大学,7人考上高中,5人考上中专院校。在宁夏飞毛腿技工学校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帮助帮教对象6名,1名帮教对象已成功就业。深化“检校合作”,27名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担任辖区35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0余次。主动融入家庭保护,督促监护人积极履行职责,发出“督促监护令”225份。多措并举落实强制报告制度,30万条宣传彩信扩大强制报告影响力。对营业性娱乐场所、旅馆业、文身行业、销售烟酒、招用童工等开展专项活动10余次,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及时整改。

  助力域内社会治理。积极推进诉源治理,通过分析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矛盾、潜在风险、监管漏洞等问题,先后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2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办理公开听证案件81件,努力做到让公平“看得见”,让正义“听得见”。依法支持起诉,帮助困难群众,积极与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协作配合,成功帮助24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45万余元,保护了农民工权益、及时化解了信访矛盾。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04件,均已按规定期限给予回复答复,回复率为100%。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区委、政府工作大局,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5件35人,发放救助金29万元。办理的未成年盛某某司法救助案,被救助人盛某某的父亲因犯罪被羁押于看守所,其母亲患有智力残疾,家中还有两个弟妹在上小学。为确保司法救助金用到“刀刃上”,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听取各方意见,确定由村委会代管、代发该笔司法救助金,并会同村委会、被救助人盛某某签订了《司法救助金使用监管协议》,采取“委托代管+使用监督+按月发放”的方式,实现司法救助效果最优化。

  三、革新司法理念,坚持守正创新,在高质效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中担当作为

  精耕细作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为价值理念,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积极运用刑事和解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原州贡献检察力量。全年共提起公诉434件549人,其中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6%,对涉及婚姻、邻里矛盾等24起轻微刑事案件通过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在充分听取意见后作出不起诉处理。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推进堵漏建制、服务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存在的犯罪风险隐患向监管单位提出检察建议5份,实现了案件办理向系统治理的延伸。

  吹糠见米做强民事检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矛盾纠纷化解贯穿于民事检察工作始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38件,民事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6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1件,支持民事起诉案件24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7件,民事审判监督检察建议及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均达到100%。民行检察办案团队被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区优秀办案团队。  

  细针密缕做实行政检察。以“穿透式”监督依法能动履职,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检察为民的重要举措。运用“检察听证+专家论证+司法救助”的多元化解机制,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从专业角度提供参考意见辅助办案,成功对3起行政争议实质性案件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份。推进“两法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走深走实,对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的相对不起诉案件中被不起诉人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依法履职检察意见书5份,以精准监督助力社会治理。

  持之以恒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聚焦生态环境、水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与原州区水务局联合开展黄河宁夏段原州区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先后参与“河长+检察长+警长”巡河12次,发现问题10余条,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8.55公里,清理河道污染物31吨,恢复治理水域6.6亩。联合市场监管、文物管理、卫生、教育等部门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长城遗址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专项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1件,切实担负起“公共利益代表”职责。

  四、抓实基层建设,夯实基础素能,在高要求推动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中乘风破浪

  做实数据赋能,构建数字检察新格局。加强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实现内外部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激发大数据效能。通过对收集数据信息进行筛选、比对、碰撞,将原本孤立的信息进行交互、串联,对数据运算结果所反映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并精准履行检察监督职能。在开展服刑人员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对2019年以来辖区内刑事案件数据和城市、农村低保金发放花名册数据筛选、对比和调查取证,发现违规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问题,对负有监督职责的部门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7份,实现了从“一案办理到一域治理”的良好开局。

  坚持从严从实,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把全面从严治检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如实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事项54件。积极参加“公检法司”同堂培训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观摩活动以及检察机关业务培训班等,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能。1名干警因在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评为先进个人,1名干警荣获“全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表现突出工作者”,4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鲜明树立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选人用人导向,向区委推荐提拔任用班子成员2名、部室正职4名,切实为检察干警担当实干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正风肃纪不停步。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政档案制度,及时掌握干警及其家属动态,防范违纪违法现象发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紧盯身边出现的腐败和违纪违法案件以及重要节日,及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各项举措,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6人次。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针对部分程序瑕疵、文书瑕疵等问题,开展案件流程监控67次,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62份。对评查为瑕疵案件的员额检察官由检察长进行约谈,倒逼检察官依法规范履职。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落实,不断强化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023年,原州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公平正义可“围观”、受评价、更可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向政协通报工作2次。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听取律师规范性意见建议215人次。邀请社会各界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83次178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61件,监督结案率100%,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087条,公开法律文书12份,以司法公开、阳光检察有效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年来,我们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需要,维护安全更加有为,服务发展更加高效,保障民生更加殷实,队伍建设更加严谨。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原州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以法治之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思路不够宽、措施不够多、针对性不够强;二是一些检察理念、政策、措施落实的还不够细,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需持续强化,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精神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指明方向,使命催人奋进,我们将花大力气认真研究,下大决心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及区委四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的政治底色,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原州贡献更大法治力量。

  一是深化党的政治建设,在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中坚决扛起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政治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作为抓好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主动对标对表,时时校准偏差,不动摇、不打折,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持续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和政府中心任务和首要任务中思考谋划推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严惩严重犯罪不动摇,让社会感受到“严”的威慑力度,依法规范使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当宽则宽、该严则严,促进社会内生稳定。对涉嫌轻微犯罪不予批准逮捕的,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进行监督;对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抓住关键、抓实重点中全力保障原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持续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积极参与防范重大风险,完善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深度融入更高水平平安法治原州建设,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严厉惩治严重经济金融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整改。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在坚守初心、践行使命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妥善回应群众法治诉求,持续巩固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工作格局融通发力,持之以恒打造“原州未检”品牌,更好发挥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辐射效应。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进一步推动以“检察蓝”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走深走实。认真开展“强化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专项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是一体推进公正司法,在能动履职、奋发实干中努力实现法律监督能力和质效新提升。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同深化检察办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在补短板、强弱项、调结构、增优势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持续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模型和数字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数字革命”促进检察办案更加公正、检察管理更加科学、检察服务更加精准。推动检察履职向引导和疏导端溯源治理发力,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监督与治理相结合,以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进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五是守正创新固根铸魂,在争先进位、厚积薄发中不断提升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新形象。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之以恒提升素能、练好内功,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着力提高正确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压紧压实从严治检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督促检察人员规范履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坚持纠“四风”树新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严管厚爱,大力弘扬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之风,激发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奋楫笃行,臻于至善;行而不辍,履践致远。我们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积极响应党中央新的赶考之路号召,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决心奋力投身于全面依法治区战略,锐意进取、积极作为,竭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原州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法治产品。




【作者】:刘称惬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